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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核结果
 流转登记通道开放时间为每天7:00--23:00
阅读流转须知
一、 具备以下条件的个人,可以作为额度转入人进行额度流转:
(一) 本市户籍,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满3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;
(二) 未持有客车额度证明;
(三) 未拥有使用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;
(四) 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;
(五) 自申请之日前1年内不存在相关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;
(六) 经联席会议提出报市政府批准的其他条件。
前款第五项所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包括:
(一) 累积记分达到12分;
(二) 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;
(三) 被处以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、拘留的行政处罚。
二、 申请人提交申请后,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在20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,或直接登入http://chepai.alltobid.com/进行查询。
申请人自被告知结果之日起1个月内,请前往建国东路525号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。
申请人对信息核实结果有异议的,可以自被告知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向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提出书面复核申请。
市交通委行政服务服务中心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信息复核,并将复核结果通知申请人。
申请人异议成立的,市交通委行政服务中心应当按照规定程序,准予其办理额度流转手续。
三、 个人和单位客车额度自启用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。
将客车额度进行直接流转的转出方,3年内不得申请参加拍卖。
四、 个人客车额度流转只限夫妻、父母子女之间。